延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
2008年度企业年检提示单
一年一度的工商企业年检即将开始,延安市属企业在参加2009年度工商年检中应注意哪些问题、提供哪些材料以提高参检合格率,我们为广大企业年检的用户提供以下若干内容以供参考。
一、 关于年检表格的领取。所有在市局注册登记参检的企业,年检表格在市局年检大厅(一楼服务大厅)领取。企业在领取表格时,须仔细阅读年检通知、表格填写要求,如有疑惑,请当场向表格发放人员咨询。另外,企业也可以从有关工商网站上下载年检表格用于年检。
二、关于年检报告真实性问题。企业必须如实申报在2008年度中的经营情况,完整填写报告书中的各项内容。特别要注意以下三点:(一)所有注明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内容,他人绝不能代签。若有特殊情况,法定代表人要事先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。(二)企业在通过年检时,如果已经发生法定登记事项的变更,一定要在年检报告书中如实申报。工商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,通知企业先到登记注册部门变更后通过年检,否则将以“未经登记擅自变更”做出行政处罚。(三)关于企业财务报表申报问题。企业提交的财务报表要能如实反映经营状况,要与以往年检报告中提交的数据连贯,要和提交财税部门的报表吻合,这些都是工商部门审查的重点。企业如果有特殊情况,必须提交详细报告加以说明,工商部门具体审核后,方可通过年检。
三、关于年检中提交审计报告的问题。凡上市股份公司和从事金融、证劵、期货的公司、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保险、创业投资、验资、评估、担保、房地产经纪、出入境中介、外派劳务中介、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,注册资金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交齐的公司以及三年内有虚假出资、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,均应当提交审计报告。工商部门对个别有抽逃出资、擅自变更股权等违法嫌疑的企业,有权责令其进行审计,经审计部门审计后。由工商部门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,而后进行年检。
四、关于其他要提交的材料。具体可以分为以下三种:(一)企业经营范围内如有前置审批的许可经营项目的,要提交所有许可证的原件复印件,如卫生许可证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、消防安全意见书等。(二)企业出资人若非自然人的,要提交出资人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,如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,事业法人需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等。(三)企业有分支机构的,要提交所有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五、关于年检报告书式要求。年检报告书所有附件或有关复印件都必须加盖企业公章,有关复印件上还必须注明“经核实,此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一致”和提交人姓名、日期以及联系方式。
此外,因为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、《企业年度检验办法》等法规从2006年起都有新的修改变动,至此,企业年度年检截止日期为6月30日,在此提醒各企业注意不要逾期。
联系电话:09112908315、09112908405
延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
二○○九年三月一日